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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承担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工作

作者:林源 | 2008-10-23 | 点击: | 【字号:      】【打印】【关闭

 
     我院自2008年2月19日通过合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劳动局、市卫生局联合验收成为合肥市首批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以来,积极承担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工作,努力为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及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半年来,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医院协调专门人员成立生育保险办公室,院长负总责,由妇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医保办公室、产房、手术室共同参与,医保窗口负责生育保险结算。
     我院不仅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同时走出院门,对有关单位、社区群众进行宣传。让参保职工全面熟知了政策,了解生育保险享受的相关待遇。生育保险是我国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使生育女职工在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保障,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因生育而产生的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从制度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体现。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即所有参保单位强制参加,研究院进入职工医保的女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保险政策所产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中心支付给医院,本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我院妇产中心(新区)开设母婴同室病床22张,建有万级层流产房及手术室,妇产中心现有医护人员12人,拥有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及助产士等完整的医疗服务团队,可提供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目前,妇产中心能开展上环、取环、人流(包括无痛人流)、药流、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及各种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