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要求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我院作出部署,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执行。
为执行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月14日,夏莉副院长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规范》、《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和《处方书写规范》相关内容的培训。
在培训会上,夏莉副院长对病历质量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指导,强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要求全院医护人员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和《处方书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好每一份病历和每一张处方。
这次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医护人员对规范病历书写重要性的认识。对提高我院病例质量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