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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 2011-03-17 |点击: | 【字号:      】【打印】【关闭

医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发挥我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党员、团员、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按照研究院有关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选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反映各部门党员、团员、群众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业绩、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或精神风貌。

  征文题材不限,要求客观、真实、可信。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演讲每人10分钟左右。

  二、征文演讲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4月13日截止。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实施(2011年3月-4月13日)。各部门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鼓励本部门党员、团员和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参赛者于2011年4月13日前将主题征文报送医院综合办。演讲选手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

2、评选表彰和推荐(2011年4月16日)。医院成立评审组,于4月16日举行合肥研究院医院“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暨征文颁奖典礼,并从获得奖的征文和演讲选手中分别推荐若干篇征文、若干名演讲选手参加合肥研究院的征文和演讲比赛。

  (1)征文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

  (2)演讲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参加活动的人员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组织本部门党、团员、群众参加征文演讲比赛。

  2、突出群众参与。开展征文演讲比赛重在党员、团员、群众参与。各部门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本部门党员、团员、群众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的过程成为党员、团员、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注重典型培养。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进一步发掘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宣传推荐典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医院党支部、团委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